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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的進步是一步一步進行的。過去我國存在‘兩高一低’的局面:守法成本高、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比如建設項目違法了以後,罰款最多二十萬元,但那些水電等大型工程投資都是幾百億元,處罰金額尚不及其一天的設備租金。在這種情況下法律的威懾力幾近於無。但新環保法中增加了按日計罰的規定,加大了企業違法成本,增強了法律法規的威懾性。”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王燦發
  環境保護部近日在京組織召開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解讀會,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王燦發等環保領域的多位專家學者在會上就新環保法修訂內容做了詳細解讀。王燦發表示,現在新環保法這些規定,是符合我們目前的發展階段的。
  “預防踩踏事故最好的方法是提高公眾的安全避險意識,避免到人多擁擠的地方。一方面,政府需要制定完善的應急處置預案,另一方面,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也亟待提高。在空間有限、人群又相對集中的場所,比如球場、商場、樓梯、影院、景區等,一定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留心出口和緊急通道。”
  ——四川省急救中心主任胡衛建
  上海外灘陳毅廣場擁擠踩踏事故再次敲響安全警鐘。在人多擁擠的環境下,很容易引發擁擠甚至踩踏。如何預防踩踏事故的發生?四川省急救中心主任胡衛建提出如上建議。
  (原標題:聲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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